核心技术缺失对中国战略产业的影响
作者:寂寞化石 西陆社区“东方军事” 发表时间: 2005/10/09
最近,关于自主品牌的争论再一次被吵得沸沸扬扬,起因是由于原中国加入WTO首席代表龙永图在2005年8月21日举办的“花都汽车论坛”上的一句“不要为自主品牌而自主品牌”。其实,关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已经争论了几十年了,再往前可以追溯到我国第一种大型飞机——Y-10客机的研制。
如果我们从经济范畴来看,品牌的价值在于其收益性,即它可以为所有者带来的收益。由于其特有的独占性,所以在生产领域,品牌问题的实质还是知识产权以及与此相关的核心技术是否属于生产者自有的问题,因此,是否有必要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以及如何发展就成了至为重要的核心问题。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战略产业呢?我们只有首先对战略产业的范畴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才能使我们在今后的科技发展道路上具有明确的目标与方向。从目前来看,把战略产业给予准确的界定是有困难的,因为当今世界的科技发展是日新月异的,今天看起来并不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明天就有可能会成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技术,从而被列入战略产业的范畴。比如二战期间的德国,后来的世界著名空气动力学家、当时还仅仅是一学生的布兹曼发现了后掠翼可以使飞机在高速飞行时推迟波阻的产生,这种对于后来的世界航空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在当时却被认为是不现实的,因此没有比德国列入战略技术范围,因此布兹曼才得以在意大利举办的学术会议上一举成名,得到与会所有权威的认同。德国人认识到了这项研究的军事用途,军方将这项课题也列入了其秘密研究计划当中,从此,布兹曼在航空界的公开场合消失了。正因为如此,各国对于战略产业范围的界定不是固定不变的,是随时根据科技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的。对于那些被列入战略产业的技术领域,各国无不采用最为严格的保障机制来确保本国的国家利益。像法国政府就把航空航天、生物技术、密码技术、核能工业、国防工业、微电子工业、传输敏感数据的信息系统等列为国家战略产业。准入条件包括,严禁窃取工业机密,严禁非法剽窃和出售核心技术,严禁将生产基地移出法国境外,保证随时满足政府的采购需求。总的来说,战略产业应该具有这样的作用,不是从个人、企业、地方或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而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也就是说该产业的发展不仅关系到一般意义上的利润,而是与国家安全紧密相连,关系到国家、民族在世界经济、政治、军事事务中的战略行动能力。
正因为战略产业对于一个国家的意义,因此,对于该产业的自主控制与发展就成为了各国唯一的选择。如何才能做到对于战略产业的自主控制与发展,从发达国家的做法来看,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摆脱对于外国的依赖,独立自主的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即使是“友好国家”之间,对于涉及战略产业的核心技术也是秘而不宣的,因为对于国家安全问题,谁也不会含糊的。所以说,对于涉及战略产业的核心技术,一是你不能去买,因为根本买不到;二是你也不能卖,因为有可能会对你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即使是世界上最为开放的国家,也不会去允许别国涉足本国的战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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